婚后父母赠与财产问题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新时间:2019-08-2012次浏览| 信息编号:z42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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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对于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该如何分配的问题,沈阳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案情简介:
  王某与妻子丁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0年,王某夫妇因购置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60万元,其父母没有明确说是给王某的。后来王某与妻子丁某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房屋分割产生了分歧,丁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而王某则认为其父母资助的6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双方为了房屋问题一直争论不休,那么,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沈阳婚姻家庭律师认为,从案例中可以得知,王某父母资助的房款是在王某和丁某结婚后所借,而且当时也没有明确说明是给王某一人的,因此60万元应该视为王某与丁某的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王某父母资助的房款理应是由双方共同处置的,若要离婚,房屋应由两人平分。沈阳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大家,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着许多财产上的问题,如赠与等,这些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点微不足道,很多夫妻觉得谈这些问题有点尴尬怕伤了和气。一旦婚姻关系面临破裂,这些无视的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所以理智的夫妻应该在这类问题上事先达成书面说明,并且在决定一些重大事情时最好有第三方在场,且第三方应该是公平公正的,才能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沈阳婚姻家庭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婚姻家庭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系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分别在沈阳自贸区、大连、丹东、锦州设立了分所。总所办公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一号市府恒隆办公楼23楼,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是东北地区硬件设施最齐备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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