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质保金律师谈质保金一般留多少

更新时间:2019-06-2535次浏览| 信息编号:z31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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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
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
《办法》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系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分别在沈阳自贸区、大连、丹东、锦州设立了分所。总所办公地址位于沈阳市,大连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民生国际中心15层,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是东北地区硬件设施最齐备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卓政所总所共有工作人员218人,卓政所执业律师144名。
卓政律师事务所深入研究国内外优秀事务所发展模式,结合律师行业发展趋势,在东北地区率先导入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运作模式。自创建之日起,卓政律师事务所便确定了“效率、专业、规模、口碑”的所训,坚持专业化服务、现代化管理、品牌化运营、规模化发展的方针,业务领域涵盖建筑行业、银行与金融、企业商事、刑事辩护、政府法律事务等多个领域,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近几年,律所确立了“百年所、精品所”的发展目标,着手进行专业化建设,打造刑事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财税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等十二个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卓政所先后获得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2017年度)等荣誉称号,卓政所党支部被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辽宁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16-2017)”荣誉称号。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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