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谈工程倒塌应谁负责

更新时间:2019-06-1419次浏览| 信息编号:z29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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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倒塌事故经常发生,笨重的建筑材料高空坠落,严重危害工人的安全。生命无价,事故责任人有必要对每个事故伤者及家属给与经济赔偿,以下由沈阳建筑工程律师为您介绍谁应对工程倒塌负责。
  工程建设中,由于不同单位负有的责任不同,工程倒塌中的责任分配也不同,需要分别认定各方责任。
  1、给工人造成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负有保障工程安全的义务,因疏忽管理而造成工程倒塌的,则应对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还可以在认定工伤后,依据劳动合同要求相关部门支付工伤保险金;工程倒塌若造成人员死亡,事故亡者家属有权向雇主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2、给劳务派遣人员造成损害,派遣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为了节省成本,通常都会将辅助工程分包给他人。在劳务派遣中,由于工人是与派遣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因此无论派遣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给工人支付工伤补助,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劳务派遣人员遭受的损失。
  3、工人过错导致工程倒塌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
  (1)工人在完成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如果因为工人的过错导致工程倒塌,即使建设单位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由于工人建设施工属职务行为,建设单位也应对外承担责任,工人只能承担内部责任。
  (2)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反规定者,将会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
  4、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对任何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给第三人造成身体损害时,建设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建设单位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给出了明显的警示标志,第三人仍闯入工地造成损伤的,建设单位可以因此免责。
  5、政府机关应承担监督工程安全的责任
  政府机关应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若未有效指导督促建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怠于履行职能,相关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处分,甚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工程倒塌性质严重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则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按照规定施工,避免工程倒塌的悲剧发生。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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