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营管理律师谈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偿还

更新时间:2019-05-139次浏览| 信息编号:z217876  
管理信息
 | 投诉

详情介绍
答案是需要的,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②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1) 股东会决议。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公司的减资一般都是由于经营业务的下降以及收益的低迷所造成的,所以减资在一定程度上必须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因为涉及到所有股东的经济利益。从另一方面来说,每一位股东都是公司资本的持有者,没有他们的签字同意,股份无法放出。减资也同样无法完成。
更多沈阳经营管理律师在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等您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y.sojixun.com/falvzixunfuwu/z217876.htm
查看全部沈阳法律咨询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沈阳法律咨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