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5-0715次浏览| 信息编号:z21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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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方面最重要的就是保障工程的质量,如果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仅会给各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会造成许多人有生命危险。相应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严格的质量保障措施。下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律师就为大家总结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 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 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 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 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二、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保障方面,二是管理保障措施。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的人要有质量安全意识,管理者也要制定保障质量符合标准的管理制度,并且落实责任主体。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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