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政给你说话的底气——离婚出轨方财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9-02-2829次浏览| 信息编号:z1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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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出轨的情形并不少,出轨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情感造成了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婚外情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因外遇离婚时,往往给无过错一方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而外遇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成为了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离婚出轨方财产如何分割?下面就让卓政为大家讲解。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有外遇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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