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

更新时间:2015-11-1817次浏览| 信息编号:z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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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 
  《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注册500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y.sojixun.com/shangbiaozhuce/z10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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